2021年個資管理代表任命

1101108 管理代表任命公告

本公司任命 胡睿麟 為公司 管理代表(管理高層,日常監督人),將負責公司有關BS 10012:2017個人資料安全管理系統以下事項:
1、遵循政策的整體責任
2、發展和審查政策
3、確保政策落實
4、管理階層審查政策
5、依照政策要求,對人員進行訓練及持續的意識提升
6、個人資訊處理程序的核准
7、隱私權聲明(告知函)的管理和傳達
8、當事人權利請求的處理
9、蒐集和處理個人資訊
10、當事人訴怨處理
11、安全事件的管理
12、個資相關作業委外管理
13、與組織內負責風險管理和安全問題的人連繫
14、提供個人資料保護法諮詢與指導
15、各種免除適用個人資訊處理規範的例外狀況之解釋首應用
16、提供與資料分享專案有關的建議(包括資料離開現場的安全問題)
17、確保組織取得資料保護立法的相關更新法令及適當指引
18、持續檢視個人資訊管理系統是否反映法律、實務和技術的變更
19、實行組織適用任何產業強制或建議規範所載明的個人資訊處理相關實務
特此公告週知